前不久网络上的一则新闻引起我的注意,镇江某公司会计王某迷上网络直播,为了在打赏女主播时“拔得头筹”,月薪只有2000元的王某,不断利用公司财务上的漏洞,从几万到大几百万,一年多时间里挪用公款 930 万,全都用来打赏女主播,而自己的家人分文未得到。
这则新闻发人深思,十八大后反腐倡廉工作已成为中央的常态化举措,从中央到地方,在不断发出反腐禁令之际,也逐渐形成一套禁令、举报、查处、通报的反腐“组合拳”。虽然如此,还有一些同志顶风作案,是因为对钱过分看重,掌握权力之后以权谋私,违反党纪法律酿成大错。这反映了部分同志仍然抱着侥幸的想法,并没有遵守职业道德及法律法规。不难发现其腐败原因不仅在于自身思想作风不正,同时缺乏有效的监督。
有些同志抱着“以权谋私”、“借权发财”的思想去收受贿赂,甚至挪用公款。完全忘记了身为党员干部的责任,置法律、党纪于不顾。这就要求,我们的组织加强对员工的思想教育,定期组织对法律、法规,党纪、党规的学习,把刹住不正之风列入到党组织的日常学习中来。让党员干部能够提高思想觉悟,认识到自己的责任与义务,明白自己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领导层,更要以身作则、明辨是非,积极参加党风廉政建设活动,在保证自己不贪不腐的情况下也要监督自己的家人朋友不“借权谋私”。
而该新闻中财务人员,作为单位的资金管理者应该将自己的精力投入到对公司财务经营管理中去,而不是凭借权力,以权谋私。财务“穷”的不应该是其思想作风,“富”也不应该是其私人钱包。只有秉承独善其身的理念,以积极的态度面对工作,才能更好开展工作,不辜负领导的信任和群众的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