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事会是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由全体监事组成。机场集团监事会由监事会主席1名(2017年10月由市政府提名市国资委任命),外部监事2名(2018年5月由市国资委委派),职工监事2名(2018年8月9日由机场集团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组成,并设有专职工作人员2名(2018年5月到岗)。监事会办公室设在集团审计部,监事任办公室主任由审计部经理兼职工监事担任,在监事会主席领导下开展日常工作。
管理职权:监事会是在出资人领导下,与董事会并列设置,对董事会和经营层行使监督的内部组织。
监事会职责:监事会工作主要围绕企业财务、重大决策及经营管理过程中的重要事项和关键环节进行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督,以及对董事、高管依法依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
监事会工作流程:监事会的各项内部管理制度、年度工作计划、各类检查工作方案、检查报告及其他由监事会作出决议的事项均由监事会会议讨论通过。监事会会议包括定期会议和视工作需要的临时会议。
监事会在年初对本年度的定期监督检查工作做出总体安排,并按计划开展日常监督检查、专项监督检查和年度监督检查。监督检查主要采取参加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等各类会议、询问、查阅、调查、检查、分析、审核、事前事中事后过程监督等方式开展。检查的主要内容是财务状况、预算执行、重大投资、融资、担保、公司改制、产权变动、资产处置、资产损失核销、利润分配及招投标等重大经营管理活动。针对日常监督过程需要给予配合或发现问题时,监事会通过向企业发咨询函、建议函、提醒函、警示函和纠正函的方式了解情况、纠正问题;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在与董事会、经营层沟通后形成检查报告上报市国资委,同时,给董事会发整改通知,要求限期整改。在日常监督集中检查的基础上形成年度监督检查报告和董事、高管履职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