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鄂尔多斯机场查获一起携带爆炸式催泪弹过检事件,并按规定程序移交机场公安机关。
当日22时35分,机场安检员执行G52815次航班安全检查任务时,发现一名旅客手提行李中携带有两瓶疑似易燃易爆钢瓶,安检员随即对该旅客进行行李开包检查。经严格检查,初步判断该疑似危险品为爆炸式催泪弹。根据规定程序,安检员对该名旅客进行有效控制,将物品与旅客分离,并进行疑似危险品二次过检检查。后经对危险品二次确认无误后,随即上报当日值班领导,并移交机场公安机关处理。
后经多方证实,本次查获的危险品为制式爆炸式催泪弹,具有一定危险性。鄂尔多斯机场安检第一时间进行精准查处,有效的消除了安全隐患,确保了旅客乘机安全。目前,该名旅客正在接受公安机关进一步处理。
据了解,鄂尔多斯机场在近期G20峰会期间,持续加大安全检查力度,提升安保等级,在近两周的日常勤务检查中,查获旅客藏匿火种事件3起;查获冒名顶替乘机事件2起;查获携带电击器事件2起;查获携带拳刺、弹壳事件各1起,有效的确保了机场空防安全。
鄂尔多斯机场提示各位旅客,在乘机出行时应根据航空安全需要,禁止旅客随身携带打火机、火柴乘坐民航飞机,提醒广大旅客自行处理好相关物品,由此发生的延误和误机,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