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8日,鄂尔多斯机场集团党委召开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暨《民用航空法》专题培训会。中国民航科学技术研究院民航法规与标准化研究所副所长李琦围绕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作专题授课。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陈晶主持会议并讲话,集团领导班子成员、集团各职能部门、公司负责人及各基层法务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是国内民航领域的基础性法律,对于规范民航活动、保障民航安全、促进民航发展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会议要求,要深刻认识此次修法的重大政治意义、战略意义与法治意义,准确把握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的深刻内涵和核心要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
会议强调,要进一步健全全链条安全责任制,持续抓好安全隐患排查,落实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加强对飞行区运行、跑道侵入防范等机场特有风险点的管控,严格落实净空保护主体责任,加强与地方政府、无线电管理机构、空管单位的协同联动,建立常态化巡查机制,依法处置违规升空物体、无人机黑飞、超高建筑物等净空隐患,切实守护好机场上空的安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