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托克旗乌兰通用机场有限公司拟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的方式进行鄂托克旗通用机场建设项目审计服务单位选定项目。
(一)项目名称:鄂托克旗通用机场建设项目审计服务单位选定项目。
(二)项目编号:CG/JSGLB-21-05-N
(三)采购人:鄂托克旗乌兰通用机场有限公司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五)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的行业要求。
(六)内容:
本项目包含过程跟踪审计,竣工结算审核,与旗政府派驻审计进行业务对接相关工作等内容。
(七)项目概况:飞行区工程,空管工程,助航灯光及机坪供电工程,辅助生产、办公、生活服务设施工程,供电工程,供热及燃气工程,雨水、污水、污物处理工程,给水、消防工程,室外弱电工程,场外配套工程,总图工程,特种车辆。
(八)总投资额(工程直接费):11002.56万元。
(一)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造价咨询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投标文件须附资质证书复印件)
(二)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和重组状态。
(三)项目负责人要求:项目负责人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资格(投标文件须附注册资格证书复印件);上述人员必须在本单位工作,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以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出具的自2018年至今连续6个月(含)以上(新入职人员要求提供入职至投标截止日前)的社保缴费证明(并加盖缴费证明专用章)或其他能够证明参加社保的有效证明时提供原件),项目负责人必须常驻项目且有民航项目工作经验,驻场人员要求除项目负责人外,其他专业驻场人员需按甲方要求派驻。
(四)业绩要求:投标人在近年(2018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独立承担过1项总投资额在1亿元以上业绩(不限规模、不限合同价)(以合同和经合同双方盖章的造价成果文件为准,投标文件须附上述证件复印件)。
(五)本项目不允许投标人采取联合体形式投标。
编制单位自行组织现场踏勘:
(一)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二)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做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可于2021年11月 12日起联系张先生(联系方式见下),查询采购信息,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1月16日下午17:30。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评标)时间:2021年11月17日上午9:30。
响应文件接收及评标地点:鄂尔多斯机场管理集团综合办公楼2楼208室
联 系 人:张先生
联系电话:13644877515
邮 箱:923331776@qq.com
附件:鄂旗通用机场建设项目审计服务单位选定竞争性磋商公告(1)(2).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