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关于鄂托克旗通用机场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复函,现我单位拟采用竞争性磋商的方式进行现场水保监理机构的选定。
(一)项目名称:鄂托克旗通用机场项目水保监理选定项目。
(二)项目编号:CG/JSGLB-21-06-N
(三)采购人:鄂托克旗乌兰通用机场有限公司
(四)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五)工程概况:鄂托克旗通用机场项目位于鄂尔多斯市鄂托克旗乌兰镇境内,本工程建设标准为A1级通用机场,飞行区等级为2B。工程由飞行区、航站区、进场道路区、围界外围区组成。工程总占地面积40.30公顷,动用土石方总量63.04万立方米,工程总投资13701.17万元。工程计划于2021年4月开工建设,2022年6月底建成,建设工期15个月。
(六)报价说明:
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服务费的投标报价以本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全部技术服务内容为根据,参照水利部相关规定计取报价,技术服务费为水土保持监理费、水土保持监测费、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技术评估报告编制费三项费用之和。
技术服务费成交价即为结算价,不予调整。
由于工程规模变化,最终成交价不予调整。特殊情况,由于工程项目取消,成交通知书中该项目作废,不再签订服务合同,所发生的谈判过程所有费用(标书款、谈判代理服务费以及参加本次活动所发生的其他费用)供应商自行承担。
(七)服务内容:
1.1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做好后续的监理、监测、自验和总评估全部工作。
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并定期向市水保局提交监测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落实并做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质量和工程进度。
1.2开工前报旗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1.3通过各级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的所有工作
1.4监理服务期:以实际施工工期为依据,从监理合同生效之日起到监理范围内工程保修期满为止。
1.5监理工程质量要求:满足国家、行业和当地颁布的有关水保建设的规范、规章,一次验收合格。
(八)招标控制价:20万元。应答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出本项目规定的招标控制价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本项目在企业经营范围之内;
(二)施工方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或项目所
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在
有效期范围内)。
(三)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丙级及以上水土保持方案编制资质证书和水土保持监理资质。
(四)资格审查: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谈判小组统一进行资格审查,具体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以上资料中标单位在中标公告发出之前需要提供原价进行复验。
自行组织踏勘。
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可于2021年11月22日起登录鄂尔多斯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网站页面(网址:http://ordosairport.com/),点击“公告”栏中的“招标信息”栏,查询采购信息,点击信息公告页面左下角“附件”即可浏览、下载采购文件。
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11月25日下午17:30
递交响应文件截止(评标)时间:2021年11月26日上午9:30
响应文件接收及评标地点:鄂尔多斯机场管理集团有限公司2楼208室
联 系 人:张佳楠
联系电话:13644877515
邮 箱:923331776@qq.com